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签署关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战略框架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海泉参加签约仪式。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我市出口产品的“拦路虎”。2010年,宁波有53.05%的企业不同程度受到了各国技术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总额达23.12亿美元,机会损失达46.59亿美元,且影响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根据协议内容,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将对宁波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加强指导,并在对外通报评议、专项应对、企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宁波检验检疫局和宁波市质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的相关工作,尤其是要发挥宁波在机动车辆零部件、打火机、电动工具、文具、纺织服装、小家电、危险化学品、食品接触材料等领域的产业优势,把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科研机构的积极作用融入到应对工作中来,加强地方的全方位合作,在服务宁波出口的同时,也为全国技术措施工作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协议明确,三方将通过加强资源共享、交流协作、人才培养和互助研究,共同致力于提升宁波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能力,加快全市出口的转型升级,提升宁波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通讯员周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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