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金素莲)4月3日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13周年。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该中心累计向16500多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近21亿元,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294万元,住房公积金让5万多职工受惠。
1992年,我市开始试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包括设公积金、提租补贴、鼓励售房、集资建房、购券配房、建立基金等内容,开启了我市住房制度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改革的新时代。经过20年的发展,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均缴存额由当年的5元提高到2012年的1100多元,缴存比例由原来的3%提高到2012年最高的12%,全市年归集住房公积金实现了25%的快速增长。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2亿多元,为缴存职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住房储金。
为了让职工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让职工积累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发挥作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服务,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1995年,为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和教师优惠住房的贷款发放,推出了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1999年,适时推出组合贷款方式;2010年推出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服务;2011年推出“商转公”贷款,以满足职工的需求。20年来,贷款最高限额从夫妻双方3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20年。全市40%以上缴存职工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经占到全市住房贷款余额的五分之一以上,历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8亿多元,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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