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笔者从北仑区获悉,该区两家发生事故企业于近日分别从保险公司获赔“安全生产责任险”补偿金30万元。据悉,这是全市“安全生产责任险”首笔赔款。
作为目前浙江省唯一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城市,我市从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据介绍,在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前,生产企业要向监管部门上交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以防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的赔付风险。而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只需缴纳少则数千元,多则万元左右的保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目前,北仑区已有近40家危化、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等高危行业企业参保了“安全生产责任险”。
该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是一项新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事前风险防范,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减少企业发生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宁波日报记者厉晓杭 通讯员董琳 顾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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