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汪晔)近日,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县水务集团对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实行的收费制度是否存在多收费等现象?为此,记者采访了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为方便缴纳水费,减少缴费次数,县水务集团已对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双月抄表收费制度。该制度采用累进制计算方式,即第一级水量(每户每月20吨及以下部分)2.6元/吨,第二级水量(每户每月21-35立方米部分)3.65元,第三级水量(每户每月36立方米及以上部分)4.7元。而原来的单月抄表收费基础水量是20吨,实施双月抄表收费之后基础水量就是两个单月之和即40吨,相应的第二级基础水量是30吨。也就是说,如果用户第一个月水量是24吨,第二个月水量是16吨,那么两月总用水量是40吨,按双月抄表收费方式计收104元,若按单月抄表收费方式计则收108.2元,用户少付4.2元。如此,每两月缴费制度既让利于民,又使得居民一年缴费次数减少一半,同时也提高了该公司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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