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4月7日,江西籍在象山务工人员夏功昌身故后捐献器官,实现了象山县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成为宁波市第4例、浙江省第21例捐献者。
4月3日,年仅35岁的夏功昌不幸遭遇车祸,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被紧急送到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之后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脑干反射消失。肇事摩托车辆逃逸,目前象山县警方仍在积极侦破之中。
4月5日,红十字会志愿者向悲伤中的夏功昌亲属宣传器官捐献有关知识。4月6日,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协调员赶赴象山向夏功昌亲属详细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基本常识以及流程。夏功昌亲属表达了一旦人去捐献器官抢救他人的意愿。当天傍晚,夏功昌亲属签署了《器官捐献登记表》。
4月7日21点27分,夏功昌抢救无效,心脏停止跳动。22点01分成功捐献1个肝脏、2个肾脏。当晚肝脏急送李惠利医院,抢救一位患乙肝硬化、肝癌复发的51岁男性市民,23点33分开始手术,8日早晨6点手术成功,目前患者在监护病房观察,情况良好。两肾急送鄞州人民医院抢救了一位45岁的镇海女性患者和一位37岁的温州男性患者,接受移植手术后的两位幸运者目前生命体征稳定。
昨天,象山县红十字会在象山殡仪馆组织举行了夏功昌遗体告别仪式。35岁的夏功昌永远离开了人世,但他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得到了延续和升华。
宁波晚报记者 童程红 通讯员 张志平 朱夕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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