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宁波市民营个体协会获悉,2011年度宁波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经过连续11年的诚信评比,全市已有省级诚信民营企业132家,市级诚信民营企业317家;省级诚信个体工商户244户,市级诚信个体工商户208户。
据了解,评选活动由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认定;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消保委等14个部门参与考评,今年还将对2007年度认定的市级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进行复审。
市诚信考评认定办法中规定,宁波市诚信民营企业和市诚信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仍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应向当地民营个体协会提出有效期限续展申请,由认定单位重新确认。凡在认定有效期内,出现严重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立即予以摘牌并抄告相关部门。
入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将由认定单位发给“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牌匾和证书,并在市级相关媒体予以公告,同时抄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记入其征信系统。市诚信民营企业当年工商年检时可以予以免审,并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条件,优先作为宁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另外,市诚信民营企业加入“伙伴之家”银企俱乐部,可享受俱乐部4A级(含)以上的优惠待遇。东南商报通讯员 蔡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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