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伟 绘
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骑行,突然蹿出小狗,发生碰撞。小狗死了,狗主人跟骑车人打官司,索赔小狗的购买费用2900元及喂养费、人工费1800元。北仑法院近日宣判:狗主人与骑车人在这起事故中应负的责任基本相当,事故给狗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900元,骑车人须赔一半即1450元。
车撞狗的事故发生在人行道上
去年7月,在北仑打工的小周花了2900元买来一条漂亮的母泰迪犬,唤作“果果”。每天回家陪着“果果”玩耍,成了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因为宠爱,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他为“果果”出手大方,经常给“果果”买这买那,包括昂贵的营养品。
去年12月的一天,小周下班回家后和往常一样陪着妻子去买菜,他让“果果”也跟着去。
半路上,妻子进了一家店,他带着“果果”等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他当时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没有特别注意“果果”动向。突然间,他听到“果果”一声惨叫,只见一辆自行车撞到了“果果”。
骑车人是年过六旬的老吴。因为路上车辆比较多,他骑自行车上了人行道。“小狗突然蹿出来,我这把年纪根本来不及反应!”老吴这么说。事故发生后,老吴和小周一起将小狗送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救治,但最终小狗还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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