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3人偷得30头猪
第二天夜里,李某和顾甲、顾乙就开着两辆三轮摩托车从慈溪杜湖翻过山到了余姚三七市,将贼手伸向了那家养猪场。
到达目的地后,3人观察到猪舍的值班人员已经下班,猪无人看管,便翻过院墙,打开栅栏,溜进猪舍。3人分工合作:一人打手电筒,一人把大猪往外赶,一人专门往外抱小猪。10分钟左右,3人共偷得大猪10头,小猪20头。
之后3人满载而归,连夜赶回慈溪租房处。由于李某住房在农村,比较偏远,大家便把这些猪放进李某的院子里。当晚,3人为庆祝“旗开得胜”,连夜杀了一头大猪,美美地享用了一餐。
之后,顾甲和顾乙把另外9头大猪卖给猪肉厂并分了钱,剩余的20头小猪归李某所有。李某很乐意当“猪倌”,他想把小猪饲养大点再卖出去,可以大赚一笔,但由于他不会养猪,小猪终日嚎叫不止,引起邻居反感和疑心,于是,就以这种滑稽的方式落网了。随后,顾甲和顾乙也被抓获,另案处理。
宁波晚报记者 张全录 通讯员 李平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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