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始末
充电站(桩)已在部分地区试点
针对钱敦勇提出的建议,宁波电业局会同规划局、经信委等部门进行了调研。
对于把充电站(桩)纳入建设计划的问题,近年来,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编制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201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10年4月27日浙江省电力公司与宁波市政府签订的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指充电站、交流充电桩、电池更换站)建设战略合作备忘录,至今已建设了多功能充电站1座,无站独立充电桩60台,分布在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五区,主要设立在供电局大楼及供电营业厅的停车场以及部分小区、酒店、超市、游乐场等公共停车场。
宁波电业局方面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主要以充换电站、交流充电桩两大类,其中以充换电站为主要模式,方便而快捷地让电动汽车使用者换电池。
但是,由于发展电动汽车目前还处于战略研究阶段,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还未正式出台,宁波市规划局对于充电站(桩)的规划布局还未正式启动。充电站(桩)作为发展电动汽车行业的基础设施,它的布局涉及城市用地、电力规划、环保等相关内容,待国家对发展电动汽车的相关政策、规划明确后,市规划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充电站(桩)的规划布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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