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老小区楼顶漏水 顶层住户垫资维修
法院依法支持其平摊费用要求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4-15 07:45:03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一幢位于北仑的集资房,由于没有物业管理服务,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房子顶楼的住户傅阿姨自己出资对漏水的屋顶进行了维修,当她找到这幢楼的其他住户要求共同分担这笔费用时,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傅阿姨将楼下的4家住户告上法庭。前天,该案在北仑法院宣判,傅阿姨的主张得到支持。

  傅阿姨住的那幢楼共有五层,五楼的上层平顶隔热板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了,一到下雨屋顶就漏水。傅阿姨出资修好了屋顶,想让这幢楼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这笔费用时,被其他住户拒绝。

  部分住户认为,即便确实需要维修,也应先和大家商量,征得同意、制订方案、确定价钱了再动工,而不是等修理好了才拿着发票和协议上门要钱。

  无奈,傅阿姨将楼下4家住户告到北仑法院。法官调查发现,这套房屋是一家卫生院的集资房,至今未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物业管理服务。那么,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顶漏水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谓的共同出资维修,也就是涉及到了整幢楼业主的共有部分,即包括建筑物内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屋顶等部分。

  而傅阿姨所维修的屋顶,在法律上的确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因此,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均摊。

  宁波晚报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璎

编辑: 孙研纠错:171964650@qq.com

老小区楼顶漏水 顶层住户垫资维修

法院依法支持其平摊费用要求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4-15 07:45:03

  中国宁波网讯 一幢位于北仑的集资房,由于没有物业管理服务,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房子顶楼的住户傅阿姨自己出资对漏水的屋顶进行了维修,当她找到这幢楼的其他住户要求共同分担这笔费用时,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傅阿姨将楼下的4家住户告上法庭。前天,该案在北仑法院宣判,傅阿姨的主张得到支持。

  傅阿姨住的那幢楼共有五层,五楼的上层平顶隔热板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了,一到下雨屋顶就漏水。傅阿姨出资修好了屋顶,想让这幢楼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这笔费用时,被其他住户拒绝。

  部分住户认为,即便确实需要维修,也应先和大家商量,征得同意、制订方案、确定价钱了再动工,而不是等修理好了才拿着发票和协议上门要钱。

  无奈,傅阿姨将楼下4家住户告到北仑法院。法官调查发现,这套房屋是一家卫生院的集资房,至今未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物业管理服务。那么,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顶漏水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谓的共同出资维修,也就是涉及到了整幢楼业主的共有部分,即包括建筑物内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屋顶等部分。

  而傅阿姨所维修的屋顶,在法律上的确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因此,在没有专用房屋维修金的情况下,房屋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均摊。

  宁波晚报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璎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