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发布小学招生政策后,宁波市教育局昨天又发布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各初中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报考民办初中蛟川、兴宁、蓝青只能三选一。此外,市教育局明确初中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
择校生没有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今年,市教育局将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明确规定各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和往年相同,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则该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坚持公办初中招生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学区的划分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取形式上,要求公办、民办初中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文化知识的测试。
多余学额招生采取公开摇号
《指导意见》规定,公办初中要依据就近入学原则,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就学。公办初中如还有少量学额,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纠风办等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通过摇号的办法确定补录学生名单。
参与摇号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参与摇号而未入围的学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入学。如公办初中按顺序位录取时,招生已基本足额,则不再补录。
新录取学生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
如何确保“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说,初中学校新录取学生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但是公示信息不涉及学生安全,比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这点和小学招生政策相同。
对于初中班额,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要逐步做到每所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并规定,要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以“分层次教学”为名,违法举办“快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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