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中实施旁听,市民可在4月23日24点前进行网上报名。
日前,201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已进入面试阶段。4月28日下午1点,市民可以在市委党校的面试旁听考场进行旁听。
入围面试者的亲属不能参加旁听
参加此次旁听人员包括宁波市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记者和市民。根据消息,申请旁听人员需年龄在35至65周岁,享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此外,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入围本次面试的,不能申请和参加本次面试旁听。
即日起至4月23日24点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登录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的“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申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旁听人员名单于4月25日前,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可提出意见、建议
报名公告还对旁听人员有些要求。比如,参加旁听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得有酒气,不得使用浓味香水和化妆品;进入考场前,旁听人员必须要关闭所有通信工具,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旁听人员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经主考人员同意除外),不得议论、发言、提问,不得向考生或考官发出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不得拍照、录像、录音和记录,不得吸烟、吃零食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表示,面试旁听人员对面试有意见、建议的,可以在面试结束后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对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宁波晚报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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