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先拆后拆待遇有何区别?……4月23日,“月湖清风论坛”第3讲《破“茧”化“蝶”——展望海曙区“阳光征收”工作》在天一党员之家举行。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唐静洲与近百位市民分享了征收政策,并针对市民关心的征收问题逐一解答。
1)先拆后拆待遇不同?
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提前搬迁的,会给予提前搬迁奖励。住宅用房按房屋评估金额的10%计发提前搬迁奖励费,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计发;非住宅用房按房屋评估金额的3%计发提前搬迁奖励费。
2)货币补偿和直接安置有何区别?
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照房屋评估金额再增加25%的补偿资金。选择直接安置的,可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为基数,或按被征收住房补偿金额(包括按市场价格评估金额和住房困难标准补助增加的补偿金额)除以安置住房评估比准价格折扣75%后的价格为基数,向最接近面积的套型上靠确定。
详见宁波日报网(www.nbrb.com.cn)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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