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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一年 宁波有千余人醉而触法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4-28 07:23:56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醉驾入刑”自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近一年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这期间我市共查获酒后驾驶10445起,醉酒驾驶1048起,禁酒驾依然是任重道远。昨天,本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交警、法院以及看守所等相关部门。

  来自市交警支队的数据

  醉驾主力军

  中青年男性为主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今年4月20日,我市共查获醉酒驾驶1048起。交警部门公布以下一组数据:

  按驾驶人户籍所在地区分,本地驾驶员醉驾579起,外地驾驶员醉驾469起;

  按照车辆登记所在地区分,本地车辆涉及醉驾887起,外地车辆161起;

  按车型区分,大车15起,小型汽车617起,摩托车411起,其他车辆(拖拉机、农用车等)5起;

  按性别区分,男性驾驶人醉驾1033起,女性驾驶人醉驾15起;

  按照驾驶人年龄段分,20—30岁:295起,31—40岁:362起,41—50岁:359起,50岁以上:32起。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小型汽车驾驶者酒驾数最多,而摩托车驾驶者的酒驾率也非常高,因为小型汽车与摩托车的保有量差距甚大,摩托车驾驶人要特别引起重视。再看年龄分布,31岁到50岁的男子占了醉酒驾驶总量的70%左右。

  尽管涉酒驾驶有大幅度下降,但依然有不少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对“醉驾入刑”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自“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根本就没放松过对酒驾的整治。甚至组建酒驾缉查小分队,专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勤务计划,确保每天、每晚都有查处酒后驾驶的专门警力。特别是将管理时段向后半夜、凌晨等重点时段延伸,酒驾查获率还是比较高的。

  据记者了解,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涉及醉酒驾驶有大学生、机关工作人员、教师,甚至还有尚在哺乳期的母亲。醉酒驾驶一经查处,立即移送法院,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涉及酒驾的通报到其所在单位。醉酒驾驶者为此付出的代价很大。

  来自海曙法院的提醒

  查处酒驾过程中

  不配合民警工作

  从重判刑

  今天早上,海曙交警大队将联合法院邀请大客车驾驶员、教练车驾驶员与社区居民组成的旁听团一起旁听海曙法院开庭审理的13起危险驾驶案件(涉嫌醉酒驾驶),让市民们进一步认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严重性。

  昨天下午,记者提前从海曙区人民法院张丹丹副院长处了解了一些以往判案的细节,希望能给更多市民提供镜鉴。据张副院长介绍,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该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72件。从一开始的醉酒驾驶案件频频发生,到现在已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海曙法院受理的醉驾判刑的案件中,判刑时间最长的是5个月。2011年10月3日,李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中山西路逆向行驶至天一家园附近时,与出租车以及停放在路边的重型自卸车发生碰撞,造成3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配合交警,在判决中将作为一个量刑情节,酌情从重处罚,一般不适用缓刑。”张副院长强调说,由于市民接触判案过程的机会比较少,这些细节还是需要提醒。

  来自市看守所的声音

  醉驾者现身说法:

  切莫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真是害人害己,希望开车的朋友都要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等到被查获就一切都晚了。”昨天上午,记者在市看守所采访两名因“醉驾入刑”而正在服刑的当事人时,他们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

  “里面的每一天过得特别漫长”

  “在里面的每一天,我都是熬过来的……”当事人余某因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已经服刑1个多月了。余某是杭州一家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以前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与“犯罪”沾边。因此,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一天,他紧张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余某说,刚进看守所,他根本无法适应“被关”的环境,整个人的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管教主动和他谈话,希望他放下包袱,认真面对刑罚。此后,他的情绪才逐渐平复。

  “还有1个多月才能回家,我真盼望这一天能够早点到来。”余某对记者说,这1个多月的铁窗生涯,不是隔着铁窗看天发呆,就是盯着墙上的钟表计算时间,“里面的每一天过得特别漫长!”

  “我只能骗儿子‘出差’了”

  身陷囹圄的当事人徐某每天都牵挂着自己的父母妻儿。

  那天酒驾被查,他当时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要坐牢了,就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最近要出差几个月。在妻子的追问下,才道出实情,并希望她能够向老人隐瞒实情,以免他们担心。“这么多天了,我想瞒是瞒不住了,真不知道老人会有多难受。”

  “服刑后,看守所曾安排我和家人通电话,儿子问我去哪儿了,我只能骗他说‘爸爸出差’去了。”徐某说,儿子才11岁,他不想给儿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说到妻子,徐某也是满脸愧疚:“老人生活要照顾,儿子上下学要接送,这些全靠她了。”

  “我就是酒驾的活典型”

  徐某原来有份不错的公职,现在因此已被单位清退了。余某工作虽然没有掉,但也因此而影响到了公司的业务。他们都说,这一切全是喝酒造成的。

  余某是陪客户喝醉酒的;而徐某则是和几位好友聚餐时喝醉的。看守所民警说,因为“醉驾”而入刑者中,30到50岁的比较多,这些人大多是单位的骨干,平时应酬比较多,又常常碍于面子或者怕影响生意,而不得不喝了酒。

  如今,当有人来探视时,余某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就是酒驾活生生的例子!”同事们第一次到看守所探视余某,他反过来叮嘱大家:“你们一定要引以为鉴。”

  徐某告诉记者,以前自己确实不止1次喝酒以后开过车,妻子也曾多次责备过他。“出去后,我一定听她的话,不但自己不喝酒了,也会提醒朋友都要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一旦因喝酒开车,撞伤撞死人,就会更后悔,那不是坐牢能够挽回的。”

  相关新闻

  醉驾后飘摇的家庭

  今年4月14日14点05分,王某带着自己3岁的儿子驾驶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从江北庄桥菜场驶往压赛堰,当他驾车沿着宁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梅林附近时,与前方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荣某受伤。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由于王某开的是正三轮无牌照摩托车,无保险,荣某医药费花费10000元全由王某个人自行赔付。

  据记者了解,王某1978年生,安徽人,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17岁,一个才3岁,妻子没有工作,全靠他替人打工维持生计。赔付这笔医疗费之后,他本人还会因为醉驾入刑,对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相关链接

  醉驾拘役有何影响?

  公职、贷款、办卡、出国受限制

  公民因醉驾被判刑后,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影响。

  如果是公职人员,将因此被开除。如果是职业医师等,也会因有刑事犯罪记录,而被吊销资格。

  此外,今后的就业、出行、购房、贷款,甚至办理信用卡也都受到影响。比如出国旅游,按照规定,有过刑事记录的人在出国办理手续时可能受阻,甚至被拒签。

  一旦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只要一查身份证,都会看到记录。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戴伟龙

  通讯员 袁天亮 明光 周瑾

  恩锋 奇峰 建辉 义山

  严勇杰 制图

编辑: 张赛霞纠错:171964650@qq.com

“醉驾入刑”一年 宁波有千余人醉而触法

稿源: 宁波晚报 2012-04-28 07:23:56

  中国宁波网讯 “醉驾入刑”自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近一年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这期间我市共查获酒后驾驶10445起,醉酒驾驶1048起,禁酒驾依然是任重道远。昨天,本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交警、法院以及看守所等相关部门。

  来自市交警支队的数据

  醉驾主力军

  中青年男性为主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今年4月20日,我市共查获醉酒驾驶1048起。交警部门公布以下一组数据:

  按驾驶人户籍所在地区分,本地驾驶员醉驾579起,外地驾驶员醉驾469起;

  按照车辆登记所在地区分,本地车辆涉及醉驾887起,外地车辆161起;

  按车型区分,大车15起,小型汽车617起,摩托车411起,其他车辆(拖拉机、农用车等)5起;

  按性别区分,男性驾驶人醉驾1033起,女性驾驶人醉驾15起;

  按照驾驶人年龄段分,20—30岁:295起,31—40岁:362起,41—50岁:359起,50岁以上:32起。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小型汽车驾驶者酒驾数最多,而摩托车驾驶者的酒驾率也非常高,因为小型汽车与摩托车的保有量差距甚大,摩托车驾驶人要特别引起重视。再看年龄分布,31岁到50岁的男子占了醉酒驾驶总量的70%左右。

  尽管涉酒驾驶有大幅度下降,但依然有不少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对“醉驾入刑”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自“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根本就没放松过对酒驾的整治。甚至组建酒驾缉查小分队,专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勤务计划,确保每天、每晚都有查处酒后驾驶的专门警力。特别是将管理时段向后半夜、凌晨等重点时段延伸,酒驾查获率还是比较高的。

  据记者了解,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涉及醉酒驾驶有大学生、机关工作人员、教师,甚至还有尚在哺乳期的母亲。醉酒驾驶一经查处,立即移送法院,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涉及酒驾的通报到其所在单位。醉酒驾驶者为此付出的代价很大。

  来自海曙法院的提醒

  查处酒驾过程中

  不配合民警工作

  从重判刑

  今天早上,海曙交警大队将联合法院邀请大客车驾驶员、教练车驾驶员与社区居民组成的旁听团一起旁听海曙法院开庭审理的13起危险驾驶案件(涉嫌醉酒驾驶),让市民们进一步认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严重性。

  昨天下午,记者提前从海曙区人民法院张丹丹副院长处了解了一些以往判案的细节,希望能给更多市民提供镜鉴。据张副院长介绍,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该法院已受理此类案件72件。从一开始的醉酒驾驶案件频频发生,到现在已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海曙法院受理的醉驾判刑的案件中,判刑时间最长的是5个月。2011年10月3日,李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中山西路逆向行驶至天一家园附近时,与出租车以及停放在路边的重型自卸车发生碰撞,造成3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配合交警,在判决中将作为一个量刑情节,酌情从重处罚,一般不适用缓刑。”张副院长强调说,由于市民接触判案过程的机会比较少,这些细节还是需要提醒。

  来自市看守所的声音

  醉驾者现身说法:

  切莫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真是害人害己,希望开车的朋友都要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等到被查获就一切都晚了。”昨天上午,记者在市看守所采访两名因“醉驾入刑”而正在服刑的当事人时,他们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

  “里面的每一天过得特别漫长”

  “在里面的每一天,我都是熬过来的……”当事人余某因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已经服刑1个多月了。余某是杭州一家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以前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与“犯罪”沾边。因此,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一天,他紧张得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余某说,刚进看守所,他根本无法适应“被关”的环境,整个人的精神处于崩溃状态。管教主动和他谈话,希望他放下包袱,认真面对刑罚。此后,他的情绪才逐渐平复。

  “还有1个多月才能回家,我真盼望这一天能够早点到来。”余某对记者说,这1个多月的铁窗生涯,不是隔着铁窗看天发呆,就是盯着墙上的钟表计算时间,“里面的每一天过得特别漫长!”

  “我只能骗儿子‘出差’了”

  身陷囹圄的当事人徐某每天都牵挂着自己的父母妻儿。

  那天酒驾被查,他当时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要坐牢了,就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最近要出差几个月。在妻子的追问下,才道出实情,并希望她能够向老人隐瞒实情,以免他们担心。“这么多天了,我想瞒是瞒不住了,真不知道老人会有多难受。”

  “服刑后,看守所曾安排我和家人通电话,儿子问我去哪儿了,我只能骗他说‘爸爸出差’去了。”徐某说,儿子才11岁,他不想给儿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说到妻子,徐某也是满脸愧疚:“老人生活要照顾,儿子上下学要接送,这些全靠她了。”

  “我就是酒驾的活典型”

  徐某原来有份不错的公职,现在因此已被单位清退了。余某工作虽然没有掉,但也因此而影响到了公司的业务。他们都说,这一切全是喝酒造成的。

  余某是陪客户喝醉酒的;而徐某则是和几位好友聚餐时喝醉的。看守所民警说,因为“醉驾”而入刑者中,30到50岁的比较多,这些人大多是单位的骨干,平时应酬比较多,又常常碍于面子或者怕影响生意,而不得不喝了酒。

  如今,当有人来探视时,余某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就是酒驾活生生的例子!”同事们第一次到看守所探视余某,他反过来叮嘱大家:“你们一定要引以为鉴。”

  徐某告诉记者,以前自己确实不止1次喝酒以后开过车,妻子也曾多次责备过他。“出去后,我一定听她的话,不但自己不喝酒了,也会提醒朋友都要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心存侥幸,否则一旦因喝酒开车,撞伤撞死人,就会更后悔,那不是坐牢能够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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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后飘摇的家庭

  今年4月14日14点05分,王某带着自己3岁的儿子驾驶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从江北庄桥菜场驶往压赛堰,当他驾车沿着宁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梅林附近时,与前方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荣某受伤。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由于王某开的是正三轮无牌照摩托车,无保险,荣某医药费花费10000元全由王某个人自行赔付。

  据记者了解,王某1978年生,安徽人,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17岁,一个才3岁,妻子没有工作,全靠他替人打工维持生计。赔付这笔医疗费之后,他本人还会因为醉驾入刑,对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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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贷款、办卡、出国受限制

  公民因醉驾被判刑后,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带来影响。

  如果是公职人员,将因此被开除。如果是职业医师等,也会因有刑事犯罪记录,而被吊销资格。

  此外,今后的就业、出行、购房、贷款,甚至办理信用卡也都受到影响。比如出国旅游,按照规定,有过刑事记录的人在出国办理手续时可能受阻,甚至被拒签。

  一旦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只要一查身份证,都会看到记录。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戴伟龙

  通讯员 袁天亮 明光 周瑾

  恩锋 奇峰 建辉 义山

  严勇杰 制图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