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中明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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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中明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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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5-04 08:29:00
记者3日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中明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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