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宁波网讯 未曾为他人担保,却莫名其妙成了担保人,不仅房子被查封,连信誉也受到影响。为证清白,宁海的王先生最近打了一场名誉权官司。
王先生现年53岁,曾在宁海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过业务,在那里留下了个人信息和资料。让他没想到的是,该公司职员戴某竟然伪造其签名,为案外人陈某贷款提供担保110万元。由于陈某不归还贷款,贷款公司将陈某和担保人王先生齐齐告上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从而导致王先生的房产被查封。
王先生得知情况后,恼怒不已。更糟糕的还在后头:由于他在银行有未到期的住房抵押贷款,银行据此认为其信用状况恶化,冻结了其储蓄账户。
王先生认为,贷款公司的做法导致自己信誉受到重大损失。而贷款公司辩称,事先并不知情。
在双方通过律师沟通和协商后,该小额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撤消了对王先生房产的查封。但对于王先生提出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要求,贷款公司老总避而不谈。
王先生认为,虽然已撤案,但他在房产交易中心因诉讼被冻结的记录却无法消除。如今公司方“态度不诚恳”,于是将该小额贷款公司诉至宁海法院,要求向其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
开庭前,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原告表示,只要求被告诚恳道歉,关于赔偿可以放弃。
经调解,被告认识到其在内部管理及风险内控方面存在疏忽,双方达成谅解,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书面致歉信。
法官提醒:在进行日常民事活动时,如需填写个人信息,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等材料;商家或单位也应本着诚信原则,为他人信息保密,做好内部管理,防止工作人员泄露他人信息。
据悉,警方已对戴某涉嫌职务侵占进行立案侦查,目前仍在侦查阶段。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通讯员 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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