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类加分:单项最高8分
市教育局对于竞赛类加分考生的条件、范围和分值,作了明确的规定,竞赛分体育类和科技、计算机类两部分。单项最高可获8分。
体育类
这些奖项可加8分:包括参加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指所有项目),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确认如下: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田径比赛(2009年);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2009年);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2010年);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2010年);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2011年);浙江省第三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八强赛(2010年);浙江省第四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八强赛(2011年);浙江省第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2012年);ZST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2010年);ZSTL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2011年);浙江省第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2012年);ZSF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2010年);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2011年);浙江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2012年)。
这些奖项可加6分:参加宁波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参加由市教育局举办的或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可加6分。2009年12月~2012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比赛项目确认如下: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
2010年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2011年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2012年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2011年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浙江省第三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09年);浙江省第四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0年);浙江省第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1年);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09年);浙江省第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0年);浙江省第三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1年);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0年);浙江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2012年)。
科技、计算机类
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09年9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09年9月1日起至2010学年止)获一等奖的加8分,二等奖的加6分。
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2009年9月1日起至2010学年止)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加由市教育局或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2009年9月1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获一等奖的加6分。
确认加分的竞赛活动项目: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第15、16、17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第24、25届省教育厅和省科协联合举办);宁波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列入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举办2009年、2010年科技活动之中);宁波市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0年、2011年、2012年列入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举办的计算机比赛);宁波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2009年、2010年列入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之中);宁波市中小学生纵横码汉字输入法比赛(列入市教育局和宁波大学联合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