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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考加分政策出台 两类加分合计不得超20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5月05日 08:10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

 

  特别提醒

  申报手续这样办理

  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加分考生登记表,并按要求加盖有关公章。学校将这些考生的情况,集中公示5天。

  除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外,其余加分考生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报市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现役军人证件及有关证明,由宁波军分区汇总初审后,交宁波市双拥办审核,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市双拥办将有关材料汇总造册,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有关名单。

  中招办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5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涉及体育、艺术项目获奖加分的,2人及2人以上项目为集体项目,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体卫艺处提出并审核,涉及科技项目获奖加分的,由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提出并审核,其他项目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并审核,并统一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 东南商报记者毛信意通讯员陆灵刚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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