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十年生态亮点巡礼之十六:环境监察
依法取缔关闭企业619家
去年,全市环境监察部门扎实开展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环保风暴”和市“飞行监测”行动等一系列执法行动,全面加强涉铅、电镀、不锈钢酸洗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全力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尤其是“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2011年全市共依法取缔、关闭企业619家,停产整治企业128家,限期治理企业243家,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4人。其中,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八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我市及时制定了《宁波市铅酸蓄电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整治,全市原有62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中,依法取缔、停产搬迁58家。另外原有3家虽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需要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同时对允许正常生产的1家企业加强环境监管。
去年,环境监察部门开展了4次“绿剑”系列的专项执法行动。“绿剑2号”行动中,仅市一级就立案查处电镀企业15家次,罚款总额160万元,并对7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园区、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实施停产整治。
去年,我市还推出了“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前期内部公告制度”,将环境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公开操作,接受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同志监督。这项制度的建立,起到了执法公开透明、处罚权力制衡的实效。 东南商报记者林伟通讯员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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