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交警大队栎社中队昨天披露了一起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案。骑无牌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四川籍女子赵某,引发交通事故致另一骑车人重伤后逃跑,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接下去,她还得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据了解,伤者严某目前已花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
上月12日下午5点左右,鄞州交警大队栎社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机场路与新典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一方车主弃车逃了。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有两辆撞翻的电动车,一名伤者躺在路边,头部出血较多。随后,伤者严某被赶来的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然而,现场留下的线索并不多,只有一辆无牌的电动车,据此根本无法找到肇事者。事故发生点也没有监控记录,围观群众看到的只是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此外,因事发突然,严某对肇事者也没有太多记忆。据目击者反映,肇事车主是一名女性,当时身上似乎穿了一件蓝色的工作服。民警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线索:事发时恰好是下班高峰,肇事人会不会是附近的工厂女工?
民警立即对事发地周围的工厂企业进行走访。但事发地周围有大大小小的工厂企业上百家,其中使用蓝色工作服的有几十家,光统计这些单位的电动车就有一万多辆。为尽快查到肇事者,民警决定调看这些单位总计200多小时的监控录像资料。看到第6家单位的监控录像时,民警发现了其中一辆电动车与肇事车辆相似。
顺着这条线索,查寻到车主。赵某,30多岁,四川人。事发当天,她骑着电动车回家。为图方便,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骑行,结果引发事故,迎面撞上了严某的电动车。因为车速过快,她跟严某都从各自车上甩了出去。她自己伤势不重,在地上坐了几分钟后就起来了。看到严某躺在地上,头上还流了很多血,但她觉得自己骑车没错,是严某自己撞上来,所以也没报警就离开了。回家后,丈夫提醒她报案。她一方面感觉害怕,另一方面觉得自己没错,就一直耽搁着。宁波晚报记者徐叶通讯员李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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