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这些情况,记者面对这次交通处罚有了三种感慨:
感慨一:放心。我们宁波的危险品运输管理真是严谨,一辆危化车辆一进入非指定线路,立即被发现并纠正,反应非常快速有效,所以宁波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才能这样安全,令人放心。我们都知道,危险化学品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二次事故,教训已经见得很多了。
感慨二:痛心。这位先生一念之差被罚5万元,令人痛心。5万元的罚单,是法律规定的最下限,但数额之大仍触目惊心。开危险品运输车非常辛苦,赚5万元多不容易啊,一下子罚没了,这个教训一定不能忘记。
感慨三:震惊。记者因为这份投诉,特别查了有关法律,根据2011年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第三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样的重典下,仍然有人以身试法,太令人震惊了。
镇海区有关方面的答复:
经区公安局核查,信访人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着镇骆路由东向西行驶,在镇骆路董家畈车站附近被民警查获。镇骆路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该车辆所打的通行证区域是临海路-俞范东路-雄镇路—宁镇路—G329—九龙大道,并不包括镇骆路。
(陈雅珍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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