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宁波保税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根据省工商局的要求,从7月1日起,经营酒类的批发商、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今后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可以注意查看,从获发特别标注证照的合法经营者里购买,防止买到假酒。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有关人士介绍,在今年全省范围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今年2月17日,由省、市工商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的抽检小组,对宁波保税区进口葡萄酒市场两家公司的6个批次的进口葡萄酒进行了突击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宁波海关公布的统计显示,2011年宁波葡萄酒进口量突破1000万升,达1068.9万升,同比增长83.1%;价值5248.3万美元,同比增长1.59倍;主要从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进口。从进口量看,宁波已成为全国第三大葡萄酒进口基地。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保税区从事进口红酒经营的企业已达到200多家。已有30多家市场企业开始在进口葡萄酒瓶身加贴防伪标签。(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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