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沈杨雁通讯员王召才)记者昨天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已开始实施。今后,我区各类城乡劳动力以及在鄞州区域就业的外来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类别获得不同额度的政府补贴。
补贴类型包括证书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困难群众培训补贴、培训生活补贴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等5个方面。其中,证书培训补贴方面,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证书》的,补贴300元/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5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8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200元/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0元/人。此外,如参加培训的工种属本区紧缺工种(紧缺工种、特别紧缺工种,每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公布),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上浮50%。对特别紧缺工种,培训费给予全额补贴,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创业培训补贴方面,本区劳动力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培训费全额补助。
困难群众培训补贴方面,本区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等人员,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培训,培训费全额补助。
培训生活补贴方面,本区户籍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证书培训,在给予培训费补助的同时,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30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宁波市职业技术培训证书》的150元。
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方面,参加就业准入工种首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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