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号召全市公安机关学习高桥派出所先进事迹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人民满意的结果
全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发展进步
中国宁波网讯自5月18日,鄞州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以来,他们的先进事迹再次引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热烈反响。市公安局党委于近日专门作出决定,号召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向高桥派出所学习的热潮,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公安工作实效,转化为人民满意的结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高桥派出所是全市公安机关践行“忠诚、奉献、卓越”宁波公安精神的杰出代表,是全市公安战线的一面旗帜,自1985年建所以来,高桥派出所始终坚持“爱民为民”传统,深入践行“两个最大”理念和“三个治安”总要求,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该所先后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136次,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队伍中涌现出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模顾尧根、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定范、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张吉峰等一批先进个人。
市公安局党委认为,高桥派出所的先进事迹,既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新时期公安民警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为大力弘扬高桥派出所先进事迹,激励队伍士气,推动宁波公安工作的新一轮科学发展,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高桥派出所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爱民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多年来,高桥派出所以“为人民服务永无止境、创人民满意永不止步”为不变的信念,努力做到“爱民爱在心坎上,服务做到点子上”。他们把群众的事当作天大的事,二十七年如一日实践和兑现着对群众的庄严承诺,一代代地传递着对群众的爱心接力棒,受到了辖区群众的衷心爱戴,形成了“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局面。向高桥派出所学习,就要像他们一样,始终牢记根本宗旨,满怀对群众的深情,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以群众呼声为引领、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小事实事,争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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