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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流动图书馆基本条件
1.有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室和相应的配置齐全的书架等设备;
2.有一台或一台以上电脑,并能接入互联网开通图书“一卡通”借还系统;
3.有300名以上的员工和一定数量的借阅卡数、借阅人次、借阅册次。
创建流动图书馆流程:
1.企业根据《宁波市图书馆设立流动图书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民营企业协会提出申请,县(市)、区民营企业协会初审后,将申报表上报市民协,由市民协通报市图书馆并派员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
2.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宁波流动图书馆协议书》后,开通“一卡通”图书借还系统,并授予“宁波流动图书馆”牌匾。市图书馆免费提供相应的图书和期刊,办理个人图书借阅卡。
3.企业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市图书馆或各县市区图书馆(除鄞州高教园区图书馆)归还或续借。
4.流动图书馆定期或者不定期接受授牌单位复查,对未达到复核的单位将要求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收回牌匾,取消流动图书馆资格。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