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打人店长被判刑10个月
昨天下午2点半,3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江东法院受审。
开庭前,三四十名男女赶来旁听,过安检时,负责安检的法警看着形形色色的新潮发型,一脸诧异。
庭审开始后,董某等人对殴打潘先生的一事供认不讳。他们表示,当时是听信了美容经理的说辞,为了帮女员工出头,一时冲动才对潘某进行了殴打。
江东法院认为,董某等3人偏信员工诬称,其中店长董某率先动手殴打受害人,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通讯员 东轩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