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刘某和汽车维修工冯某因为保险诈骗罪,被余姚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11月,刘某开车时出了点小事故,他把车开到冯某的汽修厂,想做个全车喷漆。一问价格,起码得2000多元,刘某嫌贵。
冯某给他出了个主意:“要不弄个交通事故,修理费可由保险公司赔。”刘某全权委托冯操办此事。
几天后,冯某找了一个朋友,将刘某的车开到一个转角处,自己则驾着另一辆待维修的宝马车直行一头撞上去。
冯某报警,交警认定刘某的车转弯未让直行,负全责,出具了责任认定书。
见车子被真撞了,刘某心疼了。冯某答应不但修理费全免,明年的保险费4000元也由他承担。
不料,事后冯某说因为证件不齐,保险公司的钱可能赔不下来了。
刘某不信,跑去保险公司询问,得知1.6万余元赔款已打到他的卡里了。
刘某到银行一查,发现卡里的确曾打入1.6万余元,但早已被冯某取走了。
刘某找到冯某理论,要求冯某兑现承诺,把次年的4000元保险费给他。但冯某还是百般推脱。
刘某一怒之下便到派出所报案。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通讯员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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