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7月可在宁波落户
2011年,小雨琪走进学堂,圆了自己的读书梦。2012年,对她而言,或许将是更有意义的一年。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她最快将在7月,拿到属于自己的宁波户口本,从此告别“黑户”生涯。
“在救助站里呆了一年多,她对我们也很有感情。已经回站里好几次,说是想我们了,一定要来看看。”负责照顾冯雨琪一年多的救助站儿教科科长孙朝君告诉记者,每次小雨琪回“娘家”,都是周五下午去江北觉民学校接来,周日再送回去。“和站里的工作人员都像亲人似的,她管大家叫阿姨叔叔,大家都夸她懂事了、成熟了。”
市救助站副站长黄鸿鹰说,他们一直在与市儿童福利院沟通联系,等到那边有空床位了,或许会尽快搬过去,小雨琪最终的去处应该还是那里。
“7月很快就要到了,我们会去帮小雨琪申请户口。”黄鸿鹰介绍说,根据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在继续查找的同时,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对经过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于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我国诸如青岛等多个城市,已就国务院的这一《意见》拟订了实施细则。
两年前的7月中旬,小雨琪走失,有人报警后,被派出所送至救助管理站内“寄居”了一年多,后转至江北觉民学校读书。黄鸿鹰肯定地说:“很快就到两年了。只要时间一到,我们会尽快去公安局为她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宁波晚报记者 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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