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领取,每月的保险收益约2元
昨天,记者在网上查询到了1995年浙江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老农保”的保险范围是浙江省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入保人年满60周岁后,根据其缴费的积累总额确定领取标准,按月或按季领取养老保险金。
“老农保设计不科学,导致后来停止了,但这份养老保险是终身制的,投保人仍然可以享受,只是收益的保险金比较低。”奉化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张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有人在1995年1月1日投了“老农保”,缴纳的保费为100元,之后没有再缴纳过保费,今年5月正好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可以领取养老金。那么,受益人可以领取的本金加利益大概为180元,按照每月领取规定,每月只能领取约2元钱。
“从经济账来看,这笔钱继续存放在老农保的账户里,意义已经不大。”张主任说。
新农保考虑了制度的衔接
据了解,2009年,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年,浙江省在此基础上将养老保险从农村扩展到城镇,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宁波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则于2010年1月正式实施。规定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宁波市区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80元,即制度实施时所有60岁以上人员不用缴费目前即可每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
与“老农保”制度的衔接方面,规定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在继续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当年当地的平均缴费额折算缴费年限并继续缴费,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宁波晚报记者张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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