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0:“环保·故乡·山江海”活动创新环境宣传模式,图为参加探访活动现场。 记者 刘波 摄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06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以来,我市不断巩固创模成果,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水平、污染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今年是我市被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十周年,市生态办特别举办了“创模十年十大生态建设亮点”评选活动。经过海选,全市产生了15个候选亮点;再由市民报纸投票、网上投票,并结合众多专家的评选后,创模十年十大生态建设亮点昨天正式揭晓(排名不分先后)。
考核涉及四大类指标
2001年,我市被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5年后,我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一次复查。今年,我市又将迎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第二次复检。
此次复查的内容包括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保建设和环境管理等四大类指标,主要涉及污染减排,环境水、气、声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那么,离第一次复查又过去5年了,宁波的环境质量符合这些指标吗?
市生态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年来,在经济规模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的区域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了坚实的资源环境基础保障。
主要污染物减排显著
5年来,我市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积极开展以关停小火电及热电燃煤机组为主要内容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考核目标4.44万吨)和二氧化硫(考核目标11.12万吨)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其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在2005年5.22万吨基础上下降了21.50%,削减为4.1万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在2005年21.33万吨基础上下降了47.99%,削减为11.09万吨,两项指标削减率分别列全省、全国首位。
2011年起,根据国家要求,主要污染物减排又增设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在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基础上,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三项指标削减率列全省第一,二氧化硫削减率列全省第二。
污水处理率85%以上
全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2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4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7.5万吨/日。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区城区均已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
到目前为止,我市城乡居民自来水厂原水全部来自优质水库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同时,我市大力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全市建设了16座固废处置设施,其中4个为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城镇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
环境污染市民可举报
很多市民会以为,复查只是政府部门的事。其实,普通市民也要关心复查,可以为复查出一份自己的力。市生态办相关负责人也指出,我市在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中,呈现出一些显著亮点,但目前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抓好整改和提高。
环保部门希望市民能积极举报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河道污染、噪声扰民、餐饮娱乐服务业的油烟扰民、非法排污、建筑工地和路面扬尘,以及公交车尾巴冒黑烟等。举报电话:12369。当然,在复查中,市民也要尽到自己的义务,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不破坏市容市貌。
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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