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批复指出,鉴于象山县石浦港地区独特的海洋资源禀赋和对台交流合作优势,同意在整合象山经济开发区、石浦港区等区块的基础上,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并将合作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待条件成熟后申报国家对台经贸合作平台。
批复要求,进一步做好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的深化、细化工作,努力建设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创新平台、海岛开发的实践平台、农渔产业的合作平台、人文交流的示范平台和共建共享的海港新城。宁波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规划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引进重大优质台资项目、加快产业升级等工作,为浙台交流合作、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上世纪八十年代,时任象山县委书记黄兴国曾提出建设“宁波石浦对台贸易加工区”的设想。1988年县政府分别向市政府、省政府提出报批,市政府也向国务院提出报批。1994年市政府曾批准设立石浦对台贸易加工区,其主要内容是兴办对台湾渔民的多种服务业、扩大对台小额贸易、开展农渔业合作、引进台商投资兴办企业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抓住海洋经济发展机遇,认真贯彻中央对台方略,依托优越的海洋资源禀赋、对台经贸合作区位条件和源远流长的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基础,超前谋划、科学论证;全县上下思想统一、众志成城,积极创建经贸合作区,得到了国台办主任王毅,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以及省市有关领导、咨询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或亲临考察,也得到了各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经过不懈的努力,继去年9月获批浙江省首个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后,又获批了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
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县组建了筹委会及其办公室,有效地开展前期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合作区开发建设规划,加强对外推介和招商引资,深入推进对台交流合作,积极发展对台小额贸易,扎实启动了重点项目和功能区的开发。沿海高速石浦连接线规划线位方案通过审查,中国供销集团总投资45亿元的“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项目已成功签约,一类临时开放口岸、“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展示中心将于近期投入使用,华东地区最大的石斑鱼暂养中转基地、台湾精致农业基地也相继在今年建成。
根据《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设想,规划涉及石浦港地区的石浦镇、鹤浦镇、高塘岛乡、晓塘乡和新桥镇盐场,近中期启动实施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主要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对台经贸加工、两岸农渔产业合作、海岛综合开发等若干功能区块开发建设。2012—2015年为开发起步阶段,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有效推进综合交通、一类口岸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功能区块开发建设,引进落户若干个两岸合作重大项目,争取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6—2020年为全面突破阶段,2021—203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最终打造成为全国对台交流合作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两岸同胞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功能布局中的重要节点,也是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的核心区域和切入口、启动点,将充分发挥中央对台政策和发展海洋经济政策的优势叠加效应,使象山“握手”台湾、打造“蓝色”引擎的展望正在成为现实,为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基本形成经济发达、活力强劲、文化繁荣、宜居宜游、幸福和谐的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新格局的奋斗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两区”建设为象山长远的战略性发展拓展新空间、搭建新平台,将在深入实施桥海兴县战略,开启桥海新时代的历史征程中谱写新篇章。记者 方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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