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没有登记,15年的婚姻算数吗?昨天,在余姚检察院的帮助下,董刚终于拿到了妻子车祸身亡的20余万元赔偿款。
1993年,董刚经人介绍认识了英子,给了介绍人5000元后,他们就一起生活了。因为英子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2008年11月28日的一场车祸打破了两人平静的生活。在横过马路的时候,英子被大货车撞上,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经鉴定,驾驶员和英子承担同等责任。
2009年7月,董刚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驾驶员赔偿各类损失共计20余万元。
2010年4月,因董刚没有证据证明他和英子是夫妻关系,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董刚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和自己在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人,说没就没了,而且还证明不了和她的关系。
余姚市检察院检察官单铭君深入董刚和英子生活的村子走访,村委会和村民都证明董刚和英子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了15年之久。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该事实婚姻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今年2月,余姚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5月16日,法院改判支持董刚的诉求。
东南商报记者陈爱红 通讯员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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