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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2-06-07 14:43:57报料热线:81850000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23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宁波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直接交纳考务费260元(浙价费〔2006〕162号)。我省网上支付系统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卡和支付宝帐户的网上支付服务,或者可以直接使用快捷支付的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报名人员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7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7月20日17时30分截止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19-6号3楼。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驻浙军队的现役人员,在我市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双面复印)2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提供的本人学历证书应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认可的学历。报名人员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认可的学历不能确定的,预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查询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2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号码;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

  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的,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

  四、其他

  1、在浙江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若在浙江报名,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有关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3、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宁波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4、关于在宁波市报名的一些具体要求和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可登录宁波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www.nbsfj.gov.cn/)查阅。咨询电话:87323218 87231609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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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报名

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2-06-07 14:43:57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23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宁波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直接交纳考务费260元(浙价费〔2006〕162号)。我省网上支付系统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卡和支付宝帐户的网上支付服务,或者可以直接使用快捷支付的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报名人员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7月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7月20日17时30分截止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19-6号3楼。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驻浙军队的现役人员,在我市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双面复印)2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提供的本人学历证书应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认可的学历。报名人员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教育部认可的学历不能确定的,预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查询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2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2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号码;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

  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的,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

  四、其他

  1、在浙江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若在浙江报名,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有关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3、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宁波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4、关于在宁波市报名的一些具体要求和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可登录宁波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www.nbsfj.gov.cn/)查阅。咨询电话:87323218 87231609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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