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一名网友在高速路上看到,一辆飞驰的警车上,突然飞出一根玉米棒。这名网友随后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警方在网上表示歉意。
网友微博曝光
前日傍晚5点10分,网友“陈小安SS”在新浪微博上留言: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余姚收费站附近,一辆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车上飞下一只白色塑料袋,里面有一根啃完的玉米棒。正谴责,定睛一看,是辆警车,浙B牌照。我们的车速是每小时120公里,此车车速估计在140公里。在高速上抛垃圾是很危险的,曾有车为避让前车抛下的垃圾而撞上护栏。
留言下方,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一辆警车正行驶在高速路上,因照片的像素不高,警车车牌号难以辨认。
这条微博在几个小时内,被转发了千余次,网友对此有百余条评论。许多网友指出了在高速上抛物的危险性,希望警方能有所解释。
警方网上致歉
昨天下午,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的新浪官方微博“江东警民E家”,分三次对网友“陈小安SS”发布的警车抛物事件进行了回应。
12点59分回应:经警方核实,车牌号浙B1067警车系我局福明派出所警用车辆。6月6日下午,我局民警驾驶该警车从杭州押解六名违法嫌疑人返甬,途中一名嫌疑人随手将民警为其提供的已吃完的食品扔出窗外。我们对未能看管好被押解对象表示歉意。
13点08分回应:江东警方在获悉该情况后,随即要求督察部门予以核实,并已责成相关派出所对民警未尽到看管好押解对象责任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对于警车执行押解任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速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高速交警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对网友的监督表示欢迎,我们再此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歉意。
13点35分回应:回复@陈小安SS,感谢您对我们的监督,确实是我们工作不到位,我们应该认真反思。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谢谢!
对于江东警方的及时回应,网友“陈小安SS”在微博中写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在微博上,网友“明天穿袈裟”对此评论道:不得不承认,这个确实有些大意,嫌疑人能扔出玉米棒,就有可能跳出窗外,那将酿成惨剧。再看玉米棒可能造成的后果,一颗10克的枪弹发射出去后所产生的能量,跟从车速为每小时120公里的汽车上投出一个4千克西瓜所产生的能量不相上下。
宁波晚报记者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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