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总额达500万元、专门用来解决本市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中小文化企业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昨天宣告启用。
据银行界人士介绍,目前本市中小文化企业大多为“低资产”、“轻资产”公司,难以拿出房产、设备之类的抵押物以便从银行获得贷款;而企业若以自身股权、品牌等融资,鉴于文化产业高风险、高回报属性,银行一般要求融资企业找到担保公司担保。
在该笔专项资金启用后,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就可以相对安心地为本市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做担保了。一方面,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所需的保证金,将由该笔专项资金拨付;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如因担保对象出问题而造成代偿损失,能从该笔专项资金中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同时,如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做担保,还可获得一定的奖励金。
据悉,风险补偿资金支持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的中小文化企业,一般需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企业注册地在本市,并在本市依法纳税;二是企业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经营业绩良好;三是企业信贷无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信用记录良好;四是企业符合文化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五是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情况。
鉴于金融杠杆和放大作用,据银行界相关人士估算,这笔5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可以支持中小文化企业日均贷款4000万元—5000万元。(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实习生 王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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