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奉化辖区共发生受理交通事故531起,其中死亡5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56%,1.85%。平安出行,和谐交通,是每一个出行人的企盼!如何从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希望选取的十大案例能给你的出行以启迪。2011年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回放之六:
-记者 张巍 通讯员 顾大明 案件经过:2011年4月10日早上7时03分许,赵某驾驶着号牌为浙BDL831的轻型普通货车,沿白莼线南往北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莼湖翁岙村附近时,赵某停车打开车门,这时骑电动自行车的林某正好沿着同方向经过,突然打开的车门与林某相撞,导致林某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警点评:停车开车门,看似是一个随意的动作,但稍不留意就会引发事故。
在道路上停车,假如在观察不周的情况下,随意打开车门,极易发生同向来车撞上车门,造成人、财物俱损的严重后果,而最终的后果将由司机全部承担。本案中的肇事者赵某随意开车门,不仅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还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那么,如何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呢?机动车驾驶人在停车后,要从车辆后视镜中观察后侧车辆的通行情况,在确认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条件下,才可打开车门下车。车上的乘客下车,也需要确认后方是否有其他车辆通行,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才可下车。这一点,对于还不熟知此规则情况的人员上下车,驾驶员务必要提醒车门开关者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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