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法院陈蓉蓉法官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也有些债务人,在得知债权人将自己告上了法院后,认为对方这是不给自己面子,既然双方撕破了脸皮,想还钱,没门。我就刚刚处理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
这起债权纠纷其实源于十五年前。
1997年,老王办了一家小工厂,生产一些小零件,因资金周转紧张,向不少朋友借钱,也拖欠了一些原材料款。有位老刘,老王欠了他5000元货款。
老刘多次催讨,老王都说没钱还。一年后,老刘将老王告上法院要求还钱。官司判决下来,老王输了。
但当时老王确实没钱还,虽然老刘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后来案子还是终结执行了。
案子虽然告一段落,但老王却把老刘给难看掉了,他认为,老刘和他打官司就是让他在亲朋好友间没面子,就是有钱,也不还给他。
去年,老王所在的村庄拆迁,得到了一笔赔偿款,他陆续归还了十多年前的多笔借款,但对于老刘的5000元,他一直拖着不还。老刘上门催讨,他回一句“你不是上法院了吗?那去问法院要钱好了,来找我干嘛”将老刘堵回去。
今年3月,老刘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我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件。我先后给老王打过几次电话,他的态度都很不客气。甚至在听我说他这种情况属于有能力偿还却恶意拖欠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时,还口出狂言“你们要抓,就来抓我好了”。
在沟通数次无果后,上月底的一天,我和同事及法警找到了老王家中。
老王看到出现在自家门口的我们,特别是随行的还有法警,心里有点慌了。他知道法院这次是动真格的,如果自己再不还钱就真的要进监狱了。
老王的态度立刻软下来,表示只要不去法院,有什么事都可以商量。
我趁热打铁,告诉老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就更加要按照法院判决来履行义务。打官司伤面子的想法要不得。
一番工作做下来,老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还清老刘货款连利息共8000元。
昨天,老王带着钱款到了法院,交给了老刘。一起十五年前的老案圆满执行完毕。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里,如老王这种“打官司就是撕破脸,别想让我主动还钱”观念的人还有不少,特别是在农村。在这里,我想提醒一下,这种旧观念得改改了,这种旧观念践踏法律尊严,对案件处理和社会关系的缓和毫无帮助。
宁波晚报记者胡菲 通讯员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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