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香港航班的旅客行李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一盒重0.23公斤的燕窝。由于燕窝已被列为禁止携带入境产品,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燕窝进行了处理。
从今年初起,农业部和质检总局重新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首次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产品的范畴。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介绍,除了燕窝等,大多数水生物制品、动物及其制品都被禁止入境,包括鱼干、肉松、肉脯等。检验检疫人员不久前还发现有人携带肉粽入境,据介绍,肉粽也是被禁止入境的产品。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通讯员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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