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2011年10月的一天,40岁的四川人冯某带着27岁的徒弟乔某(河南人)跑运输。他俩负责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从山东运送海鲜至福建。晚上10点半,徒弟乔某开着车,而师父冯某则躺在后排卧铺睡觉,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到乔某喊,“撞死人了,撞死人了,怎么办”。
冯某一下子清醒了,立马说,快打电话报警。同时,又马上拨通了老板侯某的电话,告诉侯某车子出事故了,撞死人了。侯某和乔某通了话后,在电话里又对冯某说:“乔某没有从业资格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到了保险公司那里理赔可能赔不了,你有资格证,就顶一下,出了什么事情我会处理好的,你放心。”
冯某事后称,自己心软,听他说有什么事情会处理好的,就答应顶罪了。
没过多久,高速交警赶到了,询问是谁开的车,冯某称是自己,而乔某则低头不语。
等到公安询问时,冯某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事故中导致两死一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冯某这才交待,自己不是真正开车的人,而是替人顶罪的。
冯某因涉嫌包庇罪被诉至法院,而不久侯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宁海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冯某、侯某明知乔某犯罪而为其做假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而乔某犯交通肇事罪,且事后让人冒名顶替,依法应当认定为逃逸,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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