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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住房公积金缴存数7月起调整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2-06-15 11:19:59报料热线:81850000

  本网讯(记者 叶锡挺 通讯员 何如敏 方光烈)记者近日从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6月10日起至7月10日止,我市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正常调整,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从18115元调整到20735元,较去年增加2620元,提高了近1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并且一年调整一次的。本次调整后,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和个人各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额见分进角。缴存职工可按以下公式计算自己每月要缴存的公积金:公积金缴存额=新的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受此次公积金中心作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影响,缴存基数最高的月工资标准从18115元上涨到20735元,上浮比例为14.5%,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最高月工资标准18115元按照12%比例,个人与单位各缴存2173.8元,每个月公积金为4347.6元,调整后为各缴存2488.2元,每个月公积金为4976.4元,上涨628.8元,一年可以多7545.6元。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继续开通网上基数调整业务,各单位经办人可以登录慈溪公积金网站(http://gjj.cixi.gov.cn/)通过网上下载上传的方法,实现网上调整。如暂不采用此方法的单位,也可以自带U盘来分中心营业大厅办理。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慈溪住房公积金缴存数7月起调整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2-06-15 11:19:59

  本网讯(记者 叶锡挺 通讯员 何如敏 方光烈)记者近日从慈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6月10日起至7月10日止,我市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正常调整,调整后月缴存额上限从18115元调整到20735元,较去年增加2620元,提高了近1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并且一年调整一次的。本次调整后,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单位和个人各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额见分进角。缴存职工可按以下公式计算自己每月要缴存的公积金:公积金缴存额=新的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受此次公积金中心作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影响,缴存基数最高的月工资标准从18115元上涨到20735元,上浮比例为14.5%,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最高月工资标准18115元按照12%比例,个人与单位各缴存2173.8元,每个月公积金为4347.6元,调整后为各缴存2488.2元,每个月公积金为4976.4元,上涨628.8元,一年可以多7545.6元。

  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继续开通网上基数调整业务,各单位经办人可以登录慈溪公积金网站(http://gjj.cixi.gov.cn/)通过网上下载上传的方法,实现网上调整。如暂不采用此方法的单位,也可以自带U盘来分中心营业大厅办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