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助节电,国家电网向居民赠送节能灯。(邬晓刚 摄)
最新浙江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注:1、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2、居民1-10千伏“一户一表”用户用电价格在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价格基础上相应降低2分钱执行。
8年前宁波开始试行“阶梯电价”
2004年,为了缓解当时较为严重的“电荒”,国家在浙江、福建和四川三个省份试点施行阶梯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浙江省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我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作了调整。
当时正式确定的电价方案为: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按月抄见电量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其中低于50度部分电价不调整;51度至200度部分每度电价上调0.03元;超过200度部分每度电价上调0.1元。居民合表用户和学校等集体用户的电价每度上调0.02元。
据当时相关部门对全市400户居民家庭生活状况调查,2003年度我市居民户月均用电量不到100度,因此大部分居民家庭电价上调0.03元,平均每户每月需多支付电费1.5元左右。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去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征求意见,在全国引发了关于“阶梯电价”的热议。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今年将在全国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接连几个月内,全国各地纷纷召开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
尽管浙江已施行阶梯电价多年,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50度的阶梯电价“起步档”早已不合时宜,亟待调整。今年5月中旬,全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在杭州举行,会上提出了两套方案,并结合周边省市情况和向社会公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听证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听证方案的第一二分档电量标准月均213度、394度提高到230度、400度,按年用电量为2760度、4800度。
新“起步档”覆盖超八成居民用户
电力部门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相比,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行按年计算的阶梯电价政策方案,即居民阶梯电价的各档阶梯电量累进加价将从现行的按月用电量分档结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
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全省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电价,仍为每度电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度)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度电0.838元。
而现行的分档电量标准为:第一档月用电量50度及以下部分电价为每度电0.538元;第二档月用电量51-200度部分电价为每度电0.568元;第三档月用电量201度以上的每度电0.638元。
“新规‘起步档’”将覆盖宁波超八成的居民用户。”电力部门相关负责人说,这个起步档是根据全省居民用户数进行排定的。
根据“新政”,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均同步加价5分钱和3毛钱。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不调整。
大多数居民电费不变或减少
调整后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究竟会为居民电费支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按2011年我省居民用电情况测算,实施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全省居民电价平均降低约0.7厘钱,降幅约0.12%。目前我市“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数大约为280万户,按年50亿度的用电量计算,每户居民月用电量平均为150度左右。
以月用电150度为例的居民计算,按照过去的阶梯电价政策,每月的电费支出为“50×0.538+100×0.568=83.7元,而执行调整后的阶梯电价政策,每月的电费支出为“150×0.538=80.7元”,相比之下,可减少3元。
“大多数居民电费支出将不变或减少。”电力部门负责人介绍,经测算,调整后的阶梯电价政策以月用电量480度为分界点,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不变;月用电量51至480度之间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而月均用电量480度以上的用户,电费支出将会增加。也就是说,480度以内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者不变,最多月支出可减少16元。月均用电量在480度以上的用户,电费支出将有所增加。而事实上,全省96.7%以上的居民月用电量都在480度以内。
“低保”“五保”月享15度免费电
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此次全省调整后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政策。
按照规定,7月1日起,阶梯电价新规将在全省执行。今年“一户一表”居民用户7月1日后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天数确定。
具体来说,“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当期电费根据当期抄见电量,按全年各分档电量标准和对应的电价从一档至三档依次结算;对于新装或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时间不足一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和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实际用电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
延伸阅读
今夏或现“硬缺电”局面
随着气温逐步上升,宁波夏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宁波统调最高用电负荷需求预计可能超过1000万千瓦。而根据全省供电能力分析,宁波市最大供电能力为850万千瓦左右,在夏(冬)季有可能出现电力电量双缺的“硬缺电”局面。预计用电缺口比去年大。
为确保居民用电,今年4月份,宁波市经信委与宁波电业局已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并制定今年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据了解,今年宁波全市以最高200万千瓦供电缺口制定错避峰方案,并按每级40万千瓦分5级制定具体安排。同时,全面实施分档有序用电。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对工业企业用户,充分落实“有保有压”要求,按单位电量税收、单位土地税收、单位排放量税收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名、分类控制。
对工业企业用户至少分三类,即鼓励类、一般类、限制与淘汰类,按照“优先保障”、“一般保障”、“重点限制”分档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对商业、公共机构等其他用户,主要采取控制空调负荷和控制空调温度设置,掌握空调的负荷和台数,按不同缺电等级实施空调负荷控制。对专线大用户制定个性化用电方案。用电极端缺口时,施工用电(包括重点工程)在晚高峰期间让电于民。
(宁波日报 冯 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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