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不少走出了校门的大学生,曾经或者正在遭遇各种初次就业、创业的坎坷。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宁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此次发布的《通知》在原有的政策措施上,又提高、创新了一些扶持标准,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更有底气。
高校毕业生如果要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可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网等网站查询。
见习期 可拿生活补助费和“充电费”
毕业生在正式工作前,多数都会遇到一个问题:见习期的工资还不够生活费。
据悉,此次发布的《通知》提高了毕业生在见习期的补助待遇。从2012年起,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所在地政府发给每人每月当地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作为见习生活补助。
如果在毕业年度内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觉得需要“充电”,参加了在甬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并拿到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有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培训、鉴定费用补贴。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情况,还将被列入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每月800元生活补贴,同时优先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就业时 到基层工作有补助
毕业生如果到基层去工作,也能享受相应补助。
新的政策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情况,对毕业3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津贴、租房补贴;对应征入伍,参加国家、省、市倡导的基层服务项目和到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补助;今后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都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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