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代位求偿”需权衡
记者在采访中还注意到,新系统上线后,有一个问题市民需要注意。
按车险条款规定,如果车辆在上一年度没有理赔记录,那么下一年度的汽车保费可以享受优惠;如果上一年度有理赔记录,则下一年度就不能享受费率优惠。“代位求偿”系统上线后,实施过“代位求偿”的车辆,虽然为无责方,但其代赔案件也会记录在案,这就会影响第二年的车险保费优惠。
“系统升级不可能一步到位,还需要时间。不过,车主也不用太担心,我国车险新条款出台后,随着保险公司责任范围的扩大,费率调节系数的增大,这一问题肯定会解决。”我市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在车险新条款没有实施的情况下,车主可以自己权衡是否决定代位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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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单证标准已制定完成
除了“代位求偿”外,制定车险理赔单证标准是中国保监会治理车险理赔难另一大动作。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目前车险理赔单证标准的制定已经完成了,接下来会征求意见。
理赔单证是指车主在理赔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如理赔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等。
新标准规定,如果是保险公司可以去找的单证,那就要求保险公司去找,比如保单正本,这一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自己查询得到,没有必要再让客户提供。还有暴风、暴雨等气象证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去取证,这也能为投保人省去数百元证明费用。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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