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应春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希平一行冒雨来到西周镇隔溪张村,亲切慰问了见义勇为英雄张瑜的父母,并向张瑜父母颁发了2012年“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和慰问金。应春华表示,张瑜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党和政府不会忘记他,人民不会忘记他,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
张瑜,生前系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在2010年7月16日,为救溺水邻居张某,献出了自己年仅20岁的宝贵生命。张瑜舍己救人的事迹传开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感动了无数市民的心。为表彰张瑜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2010年,共青团象山县委追授张瑜为“象山县优秀青年”荣誉称号,县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张瑜“象山县文明之星”称号;2011年,张瑜被浙江省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实习记者陈琼 通讯员董爱民 王君君)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