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王旭(化名)是在镇海看守所监区。高瘦白净的他,时不时深吸一口气,有些紧张。“9月15日你可以获释了吧?”记者推算。他纠正:“是14日”。王旭1990年出生,因吸毒贩毒被判刑一年,目前已服刑9个月。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记者走进王旭的世界,并深入了解我区青少年毒品犯罪现状。
青少年成吸毒主体
王旭第一次吸食冰毒是被朋友蛊惑。朋友告诉他,冰毒是一种新型毒品,不会上瘾,吸食后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特别带劲。
在一家偏僻的小旅馆内,他和几个朋友用饮料瓶做了个容器,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加热。“当时感觉浑身轻飘飘的,整个身体都处于亢奋状态,不用吃饭也不需要睡觉。”经过几次尝试,王旭感到了吸毒带来的快感,不过人也瘦了一圈。
“青少年受周围环境影响,交友不慎,被朋友拉下水的情况屡见不鲜,王旭就是一个例子。”区禁毒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特别是有吸烟史的青少年,极易染上毒瘾。此外,炫耀心理、缺乏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家庭环境都与青少年染上毒瘾息息相关。
区禁毒大队大队长林民坚给记者出示了一组数据: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的1043名吸毒人员中,年龄在18至35岁的青少年占总数的68.3%。其中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282名吸毒人员中,青少年群体占总数的53.6%;吸食冰毒等新型毒品的761名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总数的81.6%。
恶性犯罪频发
吸食冰毒需要大量金钱。没有经济来源的王旭无法支付高昂毒资。一天,向他提供毒品的“大哥”让他去送冰毒,苦于没有毒资的王旭欣然接受。之后只要有人打电话,“大哥”就让王旭前往旅店、酒吧、KTV等场所送货。有时候“大哥”会给王旭几百块钱,有时则直接以冰毒作为酬劳。
“近九成吸毒人员在毒资问题上大多来路不正,吸毒的同时往往伴有其他犯罪行为,以贩养吸、以娼养吸、以盗养吸现象较为常见。”区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吸毒的青少年往往是社会无业人员,凭自身经济实力无法支付昂贵的毒资,于是二次犯罪成为他们获取毒资的主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至今,法院审结贩毒案件24起,有18起案件20名被告人是青少年。
此外,许多吸毒人员行为偏激冲动,暴力倾向严重,打架斗殴事件屡有发生。从近几年查获的群体性吸毒案件来看,吸食“麻古”的人员集体淫乱现象较为普遍,既败坏了社会风气又加大了艾滋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公共健康。
同时,毒品往往导致吸食人员精神紊乱,尤其是新型毒品,极大损害中枢神经系统。林民坚告诉记者,当前我区267名本地户籍吸食冰毒的人员中,已经出现精神障碍的人保守估计在20名以上,如果加上外籍人员,数量将会更多。
今年3月21日晚,庄市街道某小区监控室闯进一名惊慌失措的男子,他一进来就慌忙把门关上,口口声声说有人正在追杀他,还拿出刀逼迫工作人员让他留在监控室。男子的过激行为把工作人员吓出一身冷汗。惶恐间,该男子又急冲冲拿出手机拨打110,还用工作人员的手机接连报了3次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讲话语无伦次,精神有些失常,经询问,他承认吸毒,民警将其制服后送进戒毒所,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吸食毒品者由于产生妄想和幻觉,极易做出非理智行为,扰乱社会秩序。”林坚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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