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6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仪式举行。我市的张瑜、丁建福两名同志被省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一等功,并被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张瑜,华中农业大学学生。2010年7月16日晚,张瑜因救溺水同伴张某,最终体力不支,永远停止了呼吸,张某则成功脱险。丁建福,北仑公安分局协警。2010年8月13日晚,丁建福发现村小水库旁有祖孙两人落水,奋不顾身下水救人,还运用工作中学到的急救知识,对两人实施急救,最终成功挽救了祖孙两人的生命。
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精神,张瑜和丁建福还分别被政府奖励人民币8万元。6月20日,市公安局以及象山、北仑两地的领导专门上门慰问了张瑜家属和丁建福本人。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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