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婷婷制图
昨日市卫生局发布消息称,明天起,我市24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开展综合改革。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的收费标准将调高。
24家县级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
按照省政府部署,县级公立医院要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去年下半年我省在绍兴县等6个县开展试点,今年6月底前启动29个县的改革,包括我市的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5个县(市),在今年底前覆盖到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
我市参加这次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共有24家,分别是,慈溪市的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中医院、妇保医院、红十字医院、峙山医院、皮肤病医院等8家;余姚市的市人民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中医院、市梨洲医院等6家;奉化市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溪口医院等4家;宁海县的县第一医院、中医院等2家;象山县的县第一人民医院、红十字台胞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改革,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消除医院的趋利行为;适当提高与医护人员技术服务密切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鼓励技术进步;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价格,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途径给予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药价下调手术费等将调高
这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通过“一减一调一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一减”为减少药品费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一调”即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一补”即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据介绍,这次参与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通过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按2011年数据测算,预计可减少药费3.7亿元。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经省物价局批准,适当调整部分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具体来说,一是增设一般诊查费项目。
普通门诊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收费标准为门诊10元/人次,急诊为12元/人次。专家门诊另行加收。
住院诊查费:含药事服务费以及现有的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为15元/床日。
二是调整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标准。治疗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40%。手术费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50%。护理费项目:等级护理由原来的7-8元/床日调整为20元/床日。适当上调床位费项目,以三人间病房为例,由原来的30元/床日调整为40元/床日。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群众看病就医的流程不会有任何变化。
同时,我市将加大对这些医院的财政投入,重点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
据透露,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之后,明年起省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也将逐步实施改革。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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