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一个多月的酝酿,《宁波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强调了今年的地方志工作将更加注重信息化。在已经建立的地方志编纂等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地方志信息化工作试点,逐步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全程信息化,逐步实施全市史志部门联网工程。今后,将有更多的史志资料和成果实现数字化,史志馆也将陆续设置在网络上。普通市民点一点鼠标,就能看到一些史志珍本、善本、孤本。
《办法》将引导和规范个人修志的热情。一方面,将继续鼓励个人修志;另一方面,划定了个人修志的禁区,以行政区域命名的综合性地方志不允许个人编纂。
除了以个人名义编纂明令不能编纂的志书外,也有一些部门或个人由于对地方志认识不足,或随意存放,或使用不当。针对上述现象,《办法》也将通过地方志工作法制化予以约束和改变。
宁波日报记者童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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