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海曙区的小周和女友准备8月8日去领结婚证,听说从昨天起我市开通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他们便想着去尝试一番。不过,小周也有些担忧:“如果预约了,又因其他事情没去,会有不良后果吗?”昨天是我市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的第一天,如何实现预约?网上预约会有哪些便利?又需要注意些什么?记者一一为读者解答。
点点鼠标就能预约
在宁波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首页(http://www.nbmz.gov.cn),记者看到了一个红色又喜庆的“宁波市结婚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浮动框,轻轻点击,转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再点进入预约页面,可以看到“我要预约”、“我要撤销”、“结果查询”三项目。
网上预约需提前2个工作日,最长预约时限为一个月。男女双方须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预约登记机关所在地。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2∶00到4∶30。另外,我市每个县(市、区),每天只接受40对当事人预约,上午、下午各20对。
在“填写双方协议”时,需填写姓名、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国籍、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手机号码。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内容不一致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手续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属于集体户口的朋友要注意一下了,记者了解到,这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须提供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圆型章的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复印件。本人的户口卡片没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还应同时提供盖有“户口专用”圆型章的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集体户口簿管理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可以凭预约单或预约号,持所需材料(包括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大2寸近期免冠合照三张)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预约并非同意登记
“同意预约并不等于同意受理、同意登记。”市民政局提醒,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万一临时有事情,没办法按照预约时间去办理登记怎么办?”小周的疑惑也有答案,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网上预约系统还支持“撤销”功能。如果实在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前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最好提前在网上主动撤销预约。撤销时,需要输入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信息。
“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市民政局提醒,预约时间不代表办结时间点,但保证当天登记完成,逾期未办理者预约自动取消。如果网上预约没有成功,不影响当事人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楼莹 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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