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碎玻璃。网友“hali3bo”发在论坛上的照片
昨天早上7点多,鄞州紫郡花园小区出现了一幕惊险场景:一位居民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小区34幢楼前经过,突然,一大块钢化玻璃从天而降,砸在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上。钢化玻璃顿时粉碎,碎片四溅。被砸私家车的车主———网友“hali3bo”随后在本地论坛上发帖,详细讲述这件事情的经过。
钢化玻璃从高空坠下砸中车
网友“hali3bo”说,昨天7点40分左右,她老公去上班,下楼就看见很多人围着一辆车指指点点,老公很是纳闷,推开人群就看见自家的车子已经惨不忍睹:车身有不少被砸痕迹,车后窗玻璃部分碎裂脱落,周围全是钢化玻璃的碎片。站在车边的一位居民是事件的目击者,他看到车主来了,便向车主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这位目击者说,他正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车旁经过。在离车四五米距离时,看见一大块玻璃从天而降,砸在车上。”网友“hali3bo”说,这位目击者被吓得不轻,一直很庆幸,幸亏砸中的是车,而不是人。
附近的小区居民说,去年,紫郡花园也发生过高空坠下玻璃砸中车子的事件,听说是由于台风天气,把阳台玻璃吹落,导致业主车子严重受损。
到底是从哪里落下的仍在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紫郡花园物业管理处。小区保安队长郭先生事发后一直在现场了解情况,他告诉记者,早上7点多,停在小区34幢楼前面的车子被高空落下的玻璃砸到了。
郭先生说,目击者是小区的一位居民,他听到声音抬头时,玻璃已经从树旁落下砸到车上了。而小区的监控摄像头不能拍到高空的情况,因此,这块玻璃到底是从哪里落下的目前还不清楚。“我们已经在调查了,但现在只能确定,这块玻璃不是从小区公共部位上掉下来的。”
至于车主跟物业提过的赔偿事宜,郭先生表示,这要等事情调查清楚以后再作处理。
律师解读相关法规
这几年,高空坠物事件屡次发生,从高空掉落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小到果皮、鸡蛋,大到玻璃瓶、花盆,而这次紫郡花园小区的钢化玻璃坠落更是让人捏把冷汗。据有关的调查资料显示,90%的高空坠物事件最终无法找到肇事者。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在这起事件中,如果钢化玻璃是小区公共部位上的,物业理应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公共部位上的,就应该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在无法确定高空坠物责任人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把整幢建筑的业主或管理者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姚律师还提到,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重大损失,很少有受害人会愿意把整幢建筑的业主告上法庭。“如果要起诉,就必须先找全房屋的所有权者或者使用者,光这一步就是很繁杂的工程。接着还要花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即使最后判决下来了,说不定在诉讼中所花的钱比得到的赔偿还多,这也就造成受害者大多只好自认倒霉。” 宁波晚报记者 王思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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